一是扶持基地建设。建立规模化种植补助资金,按200、500、1000亩等基地连片面积对业主进行分批补助。
二是扶持蔬菜家庭农场。对蔬菜经营规模达到50亩以上,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提高10%兑现补助;同一业主种养一体化经营,推行“畜—沼—菜”发展模式,每亩施用有机肥达到1吨以上,提高15%兑现补助。
三是扶持发展设施蔬菜。对在设施蔬菜基地区域内创业,自建蔬菜专用钢架单栋大棚连片面积1200平方米及以上的,符合蔬菜基地整体规划、且质量达到标准的,按20元/平方米标准补贴业主。
四是扶持科技推广和品牌创建。在设施蔬菜基地区域内,业主繁育蔬菜嫁接苗1万株及以上,按每株0.1元的标准核定补助;以扶持方式支持蔬菜品比试验、品牌创建和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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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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