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养猪业的饲料供应、饲养管理、收购、运输、屠宰、产品批发、产品零售等环节中,猪的饲养环节在诸多环节中起着承上启下作用,且利润受外部条件影响远大于其他环节。养猪环节风险大,但它是一个中间环节,上与饲料业直接相关,可追溯到种植业;下与畜产品加工业、运输业和肉品销售业相衔接,可波及消费者的直接经济利益。一头连着以广大农民为主的千家万户的养殖户,对解决三农问题意义重大;另一头连着庞大的猪肉消费群体,它的供应质量和数量,与人民生活水平密切相关,对国计民生影响很大。 为全面分析河北省养猪业各环节的利益关系,2009年12月份,我们深入到与养猪业相关的饲料生产和经销企业、养猪企业、养殖专业村、仔猪交易市场、屠宰加工企业、猪肉批发市场、超市等猪肉零售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调查了这些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经营情况,并分析了各环节产生的利润。 饲养商品猪产生的利润 2009年12月前,110千克左右的育肥猪的养殖成本基本保持在790元/头左右(饲料、人工、防疫、水电及其他),这样决定商品猪的利润由仔猪成本和销售价格决定。如果是当年5月自繁自养的仔猪,仔猪成本基本在200元/头左右,11月底商品猪的价格为6元/千克,1头110千克左右的商品猪在12月前出售,利润在330元左右,是目前较为理想的养猪利润;如果是在当年5月引进仔猪育肥,仔猪价格在300元/头左右,出售每头猪可获利润为230元。 经调查分析,养猪环节是整个猪业环节中最脆弱部分,不但需要资金、场地、人员和技术,还受如下两大风险困扰: 一是市场风险。据调查,2008年商品猪价格经历了相对较高、急速下滑到平衡回升的过程。2008年1月、3月、6月、9月、11月,商品猪价格分别是15元/千克、16元/千克、17元/千克、10.4元/千克和11.6元/千克,2009年商品猪价格经历了初期在高价位、中期下滑至中等价位、后期缓慢攀升的走势。2009年1月、3月、6月、9月、11月,商品猪价格分别是12.2元/千克、10.6元/千克、9元/千克、11元/千克和12元/千克,分别是去年同期的81.3%、66%、64.7%、105.7%和103.4%。商品猪价格从今年2月后开始下滑,进入6月份后,价格跌入低谷,此时,自繁自养的养猪场(户)处于盈亏平衡点或略有盈利,而购入仔猪育肥型的养猪户,6月底出栏,每出售一头商品猪亏损100元左右。市场变化莫测,给养猪业造成的风险是无法估测的。 二是疫病风险。近年来,畜禽疫情复杂,猪的疫病更是繁杂,又多以混合或继发感染的形式出现,给诊断和治疗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使养猪业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如果发生较大规模的疫病流行,或大批死亡、或全军覆没,目不惨睹,损失惨重;即使疫病防控措施得力,疫病病流行时没有发生死亡,但生长发育受阻,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疫病给养猪业造成的风险是防不胜防。 养猪为饲料业带来的利润 经调查,目前育肥猪的配合饲料的平均生产成本、销售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分别是2.10元/千克、 2.14元/千克、 2.18元/千克、 2.40元/千克,而每育肥一头110千克的商品猪所需饲料为300千克,这样每出售一头商品猪可为饲料生产和销售环节创造毛利润90元,其中饲料生产场、批发商和销售商分别获12元、12元和66元。 由此可见,在2009年12月前自繁自育型猪场、引进仔猪育肥型猪场头均利润分别为330元、230元的商品猪市场行情下,从事饲料的业主不论养猪者盈利与赔本,自身不但没有风险,而且始终有90元的利润,分别是自繁自育型猪场、引进仔猪育肥型猪场头均利润的27.2%和39%。 养猪为生猪经营、运输业带来的利润 一般情况下,商品猪的收购和运输是一体的,俗称“猪贩子”他们是从养殖户中将商品猪收购并运输到屠宰加工企业,从中赚取差价。经调查, “猪贩子” 与屠宰场有密切的关系,根据屠宰场定的收购价随时决定产地价格,不但没有风险,而且利润丰厚,每贩运1头猪可收入30元, 是当年12月前自繁自育型猪场、引进仔猪育肥型猪场头均利润330元和230元的9.1%和13%,且每次(车)可贩运70头,利润丰厚。 根据河北省的实际情况,商品猪主要供给京津地区,在生猪供给紧张的时候,这些地区还出台一些补贴政策,即每交一头猪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此外,国家为方便活畜禽的运输,又开辟了“绿色通道”,减免了过路费,这样为“猪贩子”提供了便利、捷径、快速的交通条件,降低了运行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养猪为屠宰企业带来的利润 据调查,现在商品猪均实行了定点屠宰,每头猪收取代宰费15元/头,检疫费2元/头,另屠宰后可产生利润(小肠、花油、尾巴、猪毛等)18元,合计35元/头。是当年12月前自繁自育型猪场、引进仔猪育肥型猪场头均利润330元和230元的10.6%和15.2%。 屠宰场是一次性基建投入,主要的消耗是人工和水电,流水作业生产,以量大为其特点,利润与屠宰量成正比。 养猪为猪肉产品及副产品批发商带来的利润 1头110千克的商品猪经屠宰后批发总收入:75%(屠宰率)×110千克活重×15.6元/千克+120元(头、蹄、心、内脏)=1407元,减去购猪开支:110千克×12元/千克=1320元,贩运费30元/头,代宰费、检疫费17元/头,本环节收入40元/头, 是当年12月前自繁自育型猪场、引进仔猪育肥型猪场头均利润330元和230元的12.1%和17.4%。 国家为降低猪肉流通环节的运行成本,取消了国税、地税和工商管理费等税费,减少了本环节的其它费用。 养猪为猪肉及副产品经营商带来的利润 1头110千克的商品猪经过收购、运输、屠宰、批发到零售环节:其收入为65.5千克肉×19元/千克+5千克大骨×7元/千克+2千克大油×8元/千克+10千克排骨×20元/千克=1495.5元,减去批发成本1407元,零售利润为88.5元/头, 是当年12月前自繁自育型猪场、引进仔猪育肥型猪场头均利润330元和230元的26.8%和38.5%。 通过以上分析得知,养猪为相关环节带来的总利润为283.5元/头, 是自繁自育型猪场头均利润330元的0.6倍,是引进仔猪育肥型猪场头均利润230元的1.23倍。其中饲料业的利润最大(90元),猪肉及附产品零售商(88.5元)次之,再次是批发商(40元)。 养猪环节与其相关环节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互相依赖、互相促进。但是,养猪环节承担的风险最大,周期最长,在整个环节中处于主导地位,带动了其相关环节的发展;而相关环节相对风险小,周期也短,依附养猪而生存,为养猪业服务。因此,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养猪业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物质的需要,增加就业岗位,拉动各业发展,促进养猪业为营造和谐、繁荣的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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