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江西省养猪业快速发展,一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2008年上半年,在国家生猪生产扶持政策的鼓励下,加上生猪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养殖户补栏积极性不断提高,商品猪和能繁母猪存栏增长幅度较大,全省生猪生产实现快速增长,养猪业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并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 区域布局不断优化 通过发展“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一批优势畜产品基地初步形成 上高、樟树、东乡、袁州等20个生猪重点县,猪肉产量占全省猪肉总量的40%,外销生猪占全省70%以上。 规模化、集约化养殖不断发展 近年来,各地进一步加大了对养殖小区和规模化养殖场的建设力度,全省养猪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养猪小区达800多个,小区出栏生猪近500万头。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养猪场590多个,规模养猪户达8.2万户,规模养猪比率达60%以上,规模饲养已成为养猪业生产的主导。 生猪质量不断提高 各地加强了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大了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2008年,全省原种猪场和一级扩繁场的种猪存栏增长20%以上;有各类种猪场256个,商品猪生产基本实现了三元杂交,并逐步推行配套系生产;猪肉的安全性有了明显进步,有的企业还创出“绿色猪肉”品牌。 生态养殖不断扩大 全省各地广泛推广“猪-沼-果”、“猪-沼-鱼”等生态养殖模式,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全省兴建大中型畜禽场沼气工程361处,实施“猪-沼-果”的果园面积比率达30%以上,与沼气、果业结合的养殖户达30余万户,初步形成了赣南、赣东以“猪-沼-果”为主,赣中以“猪-沼-菜”、“猪-沼-粮”为主,赣北以“猪-沼-鱼”、“牧-猪”共养为主的格局。 养猪发展比较优势 在国家东、中、西部的产业布局中,江西省发展养猪业具有以下5方面的比较优势。 区位优势明显 江西毗邻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等经济发达地区,十字型的铁路主干线、天字型的高速公路网贯穿其中,活鲜产品的运输半径小,运输时间短,途中损耗少,运输成本低。得天独厚的区位条件,使江西省成为所有中部地区省份中对接周边经济发达地区最佳的鲜活畜产品供应基地,也是沿海生猪生产转移最佳的承接基地。 自然资源优势独特 江西省山地丘陵面积大,地下水资源丰富,植被覆盖率高,具有发展无公害和绿色生猪产品的优越条件,全省有8种优良地方猪种,并且都建立了保种场,具备生产优质猪肉的遗传资源条件。 人力资源优势突出 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全省拥有一批土生土长的“猪老板”和猪场职业经理人,加上近年来工商企业的进入,也为养猪业注入了新的经营理念;多层次的职业教育和多部门的技术培训,培养了一批能吃苦、技术过硬的技术人员和一大批规模化养猪生产工人。 相关产业发展较好 近年来,江西省饲料工业呈持续稳定发展态势,由单纯的产量扩张步入产业升级、产品优化阶段。 产业政策优惠 江西省委提出,将养殖业占农业总产值比率提高到65%以上,其中畜牧业比率要达到45%,并指出,江西省农业发展“后劲在畜”。为此,全省各级政府加大了对畜牧业的扶持力度,出台了优惠扶持政策,加大了资金投入,引导和扶持畜牧业发展。江西省财政设立了500万元畜禽良种补贴专项资金用于对省级种猪场和种禽场的选育补助;省政府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补贴畜牧小区的环保建设;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加大了对养殖业的贷款扶持力度;生猪生产用电和非经营性饲料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用电。此外,各地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也为养猪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在发展过程中,江西省养猪业也面临诸多突出问题,如生猪及产品加工滞后,技术研发能力弱,猪肉加工比例低,抗市场风险能力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常规疫病发病率增加,给养猪业造成较大损失;生猪及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使用违禁药和滥用兽药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问题比较严重;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产业化经营水平较低;生猪规模养殖造成的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等。 创新生猪产业发展理念 根据江西省生猪产业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实现养猪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六个转变”。 由分散饲养为主向规模养殖转变 现代养猪业必须实现由传统的家庭分散养殖为主向适度规模养殖转变。当前,江西省养猪业正处在生产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的关键时期,要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大力发展规模养殖企业、养殖小区、专业大户,以规模促生产,以规模促效益,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发展养殖基地,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生猪优势产业区和产业带,有效提高生猪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不断提升全省现代养猪业的整体水平。 由量的扩张为主向数量和质量并举转变 现代养猪业必须实现由追求数量增长为主向追求数量和优质、安全、高效、生态并重的方向转变。为此,要着力抓好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对现有的原种场和扩繁场要完善生产配套设施,积极开展选种育种,解决好优质种猪和商品子猪供应问题;充分利用地方种猪资源,推进优质猪肉生产,实行“档案生产”,生产者对种猪引进、饲料生产、饲养管理、产品加工、运输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完整的档案,实现从饲料厂、养猪场、肉类加工厂、销售商一直到普通百姓餐桌的全过程质量监控和可追溯制度,保证猪肉产品安全;加强饲料和兽药的监管,集中打击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不法行为,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继续做好无公害生猪产地和产品认证工作,推行兽药GMP认证、饲料生产和屠宰加工HACCP认证,提高生猪产品质量;继续推广“猪-沼-果”等生态养殖模式,实施动物福利原则,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由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 以提升产品竞争力为核心,制订和完善生猪生产技术标准、规程,将生猪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加大生猪标准化生产技术,特别是无公害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建设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养猪小区等,提高标准化生产整体水平;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将成熟实用的技术科学组合,配套推广,逐步提高养猪业生产水平和效益;围绕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的技术推广,建设一批生猪养殖科技示范场和示范小区。 由忽视环保向生态养殖转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确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环境”。因此,要积极发展生态养猪,运用循环经济学的原理,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坚持“总量控制、无害处理、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科学规划和建设生猪养殖场;按照田、园、塘用肥量配建猪栏,因地制宜,采用高效、实用、低廉治污技术方案,使污染物达到无害化要求;变废为宝,利用猪场粪尿解决田、园、塘有机肥,实现养猪场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新建的规模养殖场要合理选址,做到“三同时”,即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已建的规模养猪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简便适用、造价低廉、运行费低的综合治理模式,正确处理发展生产与保护环境的关系。 由生产初级产品为主向精细加工转变 加工龙头企业是提高生猪产业化经营最重要的市场竞争主体。要加大对生猪主产区屠宰加工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着力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机械化水平较高、带动力强的屠宰加工企业,扩大加工规模,提高加工档次,打造产品品牌;以冷却肉、分割肉、小包装肉和直接食用的方便熟肉制品为突破口,促进产品流通;由活大猪向冷鲜肉和肉制品发展,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发展,不断提高精深加工产品的比重;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成立生猪“产+销”一体化的合作社(联合体),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使生产者和经营者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实现利润的二次分配,有效规避生猪的市场风险。 由省内销售为主向以外省销售为主、兼顾出口转变 目前,江西省年出栏生猪2300余万头,其中外销1000万头左右,生猪市场以内销为主。要大力发展生猪运销队伍,规范生猪运销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他们作为生猪外销主力军的作用;充分利用江西省区位优势,广泛与销售区开展市场准入的产销协作,建立优质安全生猪外销基地,进一步扩大江西省生猪外销的市场份额;鼓励出口企业建立与出口国(地区)技术标准和市场准入相适应的标准体系,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份额。 稿件来源: 三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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