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阿托品 性状:本品是从茄科植物颠茄、莨菪或曼陀罗等中提取的生物碱。其硫酸盐为白色结晶粉末,无臭、味苦。易溶于水、醇,遇碱性物质可分解,遇光易氧化变色,故须遮光,密封保存。 作用与用途:阿托品为抗胆碱药,主要作用能阻断M-胆碱受体,松驰内脏平滑肌,解除支气管痉挛,抑制腺体分泌,散大瞳孔,缓慢胃肠症状和对抗心脏抑制的作用;同时,对呼吸中枢也有轻度的兴奋作用。 阿托品用于有机磷中毒的解毒,只能解除轻度中毒的毒性,由于本品不能恢复胆碱脂肪酶的活性,也不解除乙酰胆碱对横纹肌的作用,在鸭发生严重中毒时,应与解磷定反复应用,才能奏效。此外也可对抗各毒物中毒后出现似副交感神经兴奋症状。 剂量与用法:硫酸阿托品注射液,规格为0.5毫克/毫升、1毫克/毫升、5毫克/毫升,水禽每只皮下注射用量为0.5毫克。硫酸阿托品片,规格为0.3毫克/片,水禽内服用量为每只0.1―0.35毫克。
2.解磷定(碘磷定、派姆) 性状:本品为黄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苦,略溶于水,在碱性溶液中极不稳定,易水解成氰化物,因此,忌与碱性药物配伍,同时应遮光,密闭保存。 作用与用途:本品为胆碱酯酶复活剂,能使进入体内的有机磷化合物失去毒性,对胆碱酯酶的复活作用迅速。本品对于中毒不久的病禽显效较快,若中毒时间过长,磷酰化胆碱酯酶发生“老化”,解磷定则不能恢复酶的活性,因此中毒早期应用较好。 本品作用时间维持在1.5小时,连续用药无畜积作用。 由于解磷定不能通过血脑屏障,对中枢神经症状几乎无效,故与阿托品合并应用效果更好。 本品常用对于硫磷、内吸磷、乙硫磷、特普等急性中毒的解救,而对敌敌畏、乐果、敌百虫、马拉硫磷则疗效较差。 剂量及用法:解磷定注射液,规格为每10毫升0.4克,水禽应用剂量为每只肌肉注射1.2毫升(每毫升含40毫克)
3.氯磷定 性状:本品为微黄色结晶粉,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但在氯仿、乙醚中几乎不溶,无吸湿性。 作用和用途:本品的作用大致与解磷定相同,但对胆碱酯酶的复活能力较解磷定强,且作用迅速,毒性较低。对内吸磷、对硫磷的疗效显著,对敌百虫、敌敌畏疗效较差,而对乐果、马拉硫磷的疗效则无效或可疑。由于本品同样不能透过血脑屏障,所以也必须与阿托品配合应用。 用法及剂量:氯磷定注射液,规格为2毫升0.5克、每10毫升2.5克,水禽应用剂量为每只肌肉注射40―50毫克。
4.双复磷 性状:本品为微黄色晶粉,深于水、脂溶性高。 作用与用途:本品对胆碱酯的复活能力较解磷定强,且作用持久,并能透过血脑屏障,使中枢神经系统的胆碱酯酶复活,同时还具有阿托品样作用,能消除M-胆碱,N-胆碱受体兴奋症状和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症状。本品对内吸磷,对硫磷、甲拌磷(3911)等有机磷农药的解救效果较好。 剂量及用法:双复磷注射液,规格为每2毫升0.25克,水禽应用剂量为按每千克体重40―60毫克肌肉注射。
5.解氟灵(乙酰胺) 性状:本品为白色晶粉,无臭,溶于水。 作用与用途:本品为有机氟农药和毒鼠药氟乙酰胺,氟乙酰钠的解毒剂,它具有延长中毒潜伏期,减轻发病症状或制止发病的作用。解氟灵(乙酰胺)的化学结构与氟乙酰胺相似,中毒家禽使用本品后能在其体内争夺酰胺酶,使氟乙酰胺不能产生对机体三羧循环有毒性作用的氟乙酸,从而解除有机氟中毒。解毒时宜早期应用本品,并给足剂量;严重中毒病例必须配合应用氯丙嗪或苯巴比妥钠等镇静药。 剂量及用药:规格为2毫升2.5克。 家禽参考用量为按每千克体重肌肉注射0.1克。
6.二巯基丙醇 性状: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易流动的澄清液体。有类似蒜的臭味,深于水,但水溶液不稳定,极易溶于乙醇、甲醇或苯甲酸苄酯中。 作用与用途:本品是一种竞争性解毒剂。在体内与金属和类金属离子结合,形成无毒,难以解离的络合物,并能将己与酶系统结合的金属离子夺取,从尿中排出而起解毒作用。临床上常用于砷、汞、铜、锌、铋等金属中毒的解毒。此外本品尚有减轻锑剂的毒性及镉对机体的损害作用,因此亦可用于锑剂和镉中毒的解毒剂,但本品对铅中毒疗效较差。由于本品与金属结合的络合物仍有一定程度的解离,解离出来二巯基丙醇很快被氧化而不能再起解毒作用,故需多次给药才能达到预期解毒结果。 剂量及用法:二巯基丙醇注射规格为0.1克/毫升、0.5克/毫升,家禽一次应用剂量为按每千克体重肌肉注射2.5―5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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