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上海市农村工作会议上获悉,经区县农委审核和推荐,市农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崇明县上海享农果蔬专业合作社等4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荣获“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王雪梅水稻家庭农场等11家家庭农场荣获“上海市示范家庭农场”称号;横沙乡惠丰村等6个行政村荣获“上海市美丽乡村示范村”称号;长兴镇圆东村等5个行政村荣获“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示范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