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福州市茉莉花种植面积,促进福州茉莉花茶产业的发展壮大.福州市农业局今年以自行申报,当地县(区)农业局核准推荐的形式,对连片新种植茉莉花10亩以上并验收合格的茉莉花茶生产企业或种植户,每亩给予2000元的奖励性资金。文件出台后,有14个基地递交了申请,通过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共有12个基地符合验收条件。自7月起,福州市农业局陆续组织企业代表或种植户、县区农业局和本局工作人员联合对福清、闽侯、永泰、长乐、连江等县区的基地进行验收,目前验收工作已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