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宿迁市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提高2014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要求,决定从今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4年生产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现将最低收购价格公布如下: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