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发布调查资料显示:11月份,海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1%,其中城市上涨3.9%,农村上涨4.7%。全省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6.9%,非食品类价格上涨2.4%;消费品价格上涨4.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0%。1—11月份平均,海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7%。 11月份,海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2%。其中城市上涨0.2%,农村上涨0.1%。全省食品类价格环比与上月持平,非食品类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0.2%,服务项目价格与上月持平。 从同比来看,11月份,八大类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食品价格上涨6.9%,烟酒及用品价格上涨0.3%,衣着价格上涨0.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1.5%,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价格上涨2.8%,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1.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2.1%,居住价格上涨4.3%。 在食品方面,粮食价格上涨1.3%,肉禽及其制品上涨3.9%(其中猪肉价格上涨1.3%),鲜菜价格上涨29.0%,水产品价格上涨5.4%,鲜果上涨15.7%,蛋价格上涨1.2%。 从环比来看,八大类呈四升二平二降态势,其中食品价格与上月持平,烟酒及用品价格下降0.2%,衣着价格上涨0.2%,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0.5%,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价格上涨0.1%,交通和通信价格与上月持平,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5%,居住价格上涨0.8%。 在食品方面,粮食价格上涨0.2%,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1%(其中猪肉价格上涨0.3%),水产品价格上涨0.2%,鲜菜价格下降3.0%,鲜果价格下降0.9%,蛋价格上涨0.2%。 据测算,11月份4.1%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新涨价因素约为3.7个百分点,翘尾因素约为0.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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