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第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按照《陇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陇政发[2013]86号文件规定,对2013年度获得甘肃省著名商标“中天泰科”的甘肃中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弘泰”的陇西县弘泰马铃薯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等2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予以表彰奖励,各奖励现金5万元,资金由县财政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