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自贡市大安区汛期渔业和渔船安全生产工作,区农牧林业局于2015年7月10日召开各乡镇农业中心主任工作会议,专项落实区内渔业和渔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会上,大安区农牧林业局分管副局长王勤银根据现阶段渔船的作业特点,提出了渔业和渔船生产安全的4点要求。 一是各乡镇要抓紧召开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会,同船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各渔船主积极开展渔船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同时要积极配合渔政部门和乡镇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二是各乡镇要加强巡查监管。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强化重点区域和时间段的巡逻检查切实加强违章查处,防止重大渔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各乡镇要加强值守监管。落实汛期各乡镇船管站人员、船舶管理力量,随时掌握渔船动态,落实应急措施。 四是区农牧林业局农安股要不定期对辖区重点水域渔船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渔船停泊系缆设施是否牢固有效、救生设备是否完善、船舶有无锈蚀、渗漏等。同时向渔船主提出:出航作业必须穿着救生衣;汛期将至,高洪水位不得冒险出航作业,及时查看天气预警信息,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渔船不可违规载人载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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