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在大庆市冬春蔬菜储备领导小组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精神,按照《黑龙江省冬春季节蔬菜储备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冬春蔬菜储备工作。 据悉,2015-2016年度冬春蔬菜储备的品种主要为土豆、白菜、萝卜、胡萝卜和圆葱,实行动态管理。储备企业将于2015年11月1日前完成蔬菜入库储备任务,储备期限为4个半月,到2016年3月15日结束。市政府将按市场需求,适时动用储备蔬菜投放市场,以平抑蔬菜价格、保障市场供应。 目前,承储企业报名已经开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蔬菜储藏、经营企业,原则上位于大庆市区内(林甸、杜尔伯特距离市区较近的乡镇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报名);具有适合蔬菜储存的冷库或常温库且拥有使用权,库存能力应在1000吨以上,其储备库应符合国家有关资质标准;具有稳定的蔬菜供应基地,且在区域内有一定规模的销售网络或与大型连锁销售企业有蔬菜供销合同;具有与承担的储备规模相适应的运输投放能力,自愿承担蔬菜储备任务和安全责任的企业均可报名。还要求承储企业必须具有完备的财务制度,具有500吨以上储存规模的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与自有存款证明额度合计应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购销存台账,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17时。 市商务局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农委成立市级蔬菜储备企业资格评审组,依照规定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公布取得资格的单位名单,并按照“布局合理,储备安全,便于监管”的原则择优确定承储企业。市蔬菜储备领导小组还将不定期对承储企业储存的蔬菜数量、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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