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闽海渔[2014]85号)和南平市农业局(南农[2014]54号)文精神,4月21日—22日建阳市农业局立即组织渔政人员,在本市开展水产养殖渔业执法专项行动。 重点检查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是否依法取得《养殖证》,是否超越养殖许可的范围产生;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用药记录、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依法监督检查水产养殖生产经营中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中,未发现非法或违规行为,但是,存在生产记录制度建立不完整、不规范,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宣传监督力度不够。 今后,该市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水产养殖渔业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促进水产养殖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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