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开县大鲵养殖规范管理工作座谈会在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会议室召开。全县大鲵养殖企业代表及县渔政站相关工作人员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农业部《关于加强大鲵资源保护规范经营利用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15]2号文件),要求按照“分类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野生大鲵”保护,规范“养殖大鲵”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管理。会议还组织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等,讲解了《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证》、《驯养繁殖证》、《经营利用证》、《运输许可证》等证件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最后,座谈会组织学习了《养殖大鲵及其产品标识技术规程(试行)》等有关文件,重点对养殖大鲵及其产品标识管理系统操作进行讲解,具体讲解了标识牌和标识签申领发放流程。 县渔政站负责人对大鲵养殖户及渔政工作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依法守规、合法养殖,要完善所有必须办理的手续和证书;二是要建立台账,加强信息沟通,要让管理机构实时掌握真实的养殖数据;三是要加大执法规范管理,对违规养殖的行为要严查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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