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瓦房店市进入伏季休渔期,渤海海域(辽东湾海蜇保护区除外)、黄海海域(北纬35度以北)除钓具外禁止所有作业类型捕捞活动。 在休渔期间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所有海上作业渔船只、渔具一律停止作业。所有应休渔渔船必须准时回港,不得自行转港。着力抓好渔港码头休渔渔船管控和渔船标识、网具整治,加强渔需物资管控和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从源头上制止违法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