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水产品安全生产,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省政府颁发的《关于继续对青海湖实行封湖育鱼的通告》精神, 近日,乐都区渔政管理站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车辆12车(次),对全区的水产养殖场、水产品销售点、农家院及餐馆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水产品销售市场7处,农家院及餐馆36家,签订封湖育鱼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各43份,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通过此次检查,有效的打击了销售变质、腐烂、有病害水产品和销售、加工经营湟鱼的违法行为,确保了乐都区水产品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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