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拆迁的后期,往往是一个项目只剩下几十户的时候,拆迁人就会有选择性的使用强拆的手段,通过强拆来施加最后的压力,或促成谈判,或强拆房屋。 国有土地上征收项目一般是申请法院进行司法强拆,有的拆迁项目是并不合法的村委会强拆、帮拆通知,那么,在遇到强拆通知的时候,我们能做什么呢? 首先,我们要分析强拆是合法的强拆还是违法的强拆。自废除行政强拆以后,目前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即经法院法定程序裁决的强拆,其明显的标志就是由法院下发强拆通知,决定强拆的进程。 如果我们面对的是司法强拆,被拆迁人要做的是审查司法强拆在程序及实体上是否存在违法的地方,其次就是把握好强拆前的谈判机会,因为强拆前的谈话是司法强拆必经的程序。能否做好这两点很关键,直接决定谈判的结果,我们代理的案件里有的被拆迁户在法院的强拆通知下来后半年后房子也没有被拆掉。 如果我们面对的是违法的强拆,即强拆的主体及强拆的程序均不合法,如村委会组织的强拆,帮拆等,都是不合法的强拆行为。我们需要做的有以下几点: · 第一、保留证据 如果不得不面临拆迁人的非法强拆,那么首先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保留证据,也就是通过拍照、录像甚至是公证的方式证明房屋存在的现状,如果被拆迁的是企业,那么对厂房、机器设备等相关物品的证据保留就更有意义了。只有及时做好取证和证据的保存,我们才能在遇到违法强拆时不至于慌了手脚,不至于在厂房、设备被毁损后不能证明我们被偷拆了,不能证明我们被偷拆后的损失;才能在向警方报警时,有让警方不得不立案侦查的砝码。 · 第二、不搬家,坚守阵地 有的被拆迁户或企业一看见强拆通知,马上想到的是我没有能力和政府对抗到底,一旦强拆,损失必然惨重,所以把能搬的东西都先搬走。其实这是错误的,这会给拆迁人释放一个信号,我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已经到了底线,我们没有勇气也不打算抵抗到底。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就遇到过这种情况,一个项目剩下的二十多户,没走的都被贴了强拆通知,其中大多数看到强拆通知后就把家里能搬的东西都搬走了,结果这些户面对的是更凌厉的心理攻势,要么很快妥协了,价格没涨上去就签了协议,要么就是最后真的被强拆了。 · 第三、举报投诉 针对违法强拆的主体,找到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向他们举报反映问题,要求这些政府部门履行监管的职责。 · 第四、反复报警 如果违法的强拆真的来了,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要不停的拨打110电话报警,并要求警察出警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如果警察迟迟不到现场,还可以110投诉。 对于房屋拆迁及土地征收,中央政府三令五申地方政府要依法进行征收并给予被拆迁户合法合理的补偿,但是,全国上下不知有多少被拆迁户遭受非法强拆,甚至发生流血事件。董律师曾建议广大的被拆迁户,在面临拆迁时,尤其是遭受或者可能即将被强拆时,一要保持冷静不要盲目反抗,二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寻求公安机关的保护。 然而,在董律师代理的众多的征地拆迁案件中发现,有些被拆迁户在遭受强拆后的法律维权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证据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实施强拆的主体是谁; 二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因强拆遭受的具体损失。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这两个方面的维权困境,下面董律师为广大的被拆迁户,尤其是可能面临强拆的老百姓,讲解一下关于强拆中如何取证的问题。 第一认清强拆主体,才可维权成功 在很多的强拆案件中,有一部分被拆迁户最终不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知道是谁把他们家的房屋给强拆掉的。最近董律师代理的甘肃兰州新区一个案件,当事人的蘑菇大棚被地方政府强拆,为了查明是谁实施的强拆,通过复议、一审、二审、再复议,耗费一年的时间终于查明是谁实施的强拆。董律师在此提醒广大被拆迁户,当强拆队伍到达你家时,不是采取对抗措施,因为你是对抗不了的,你是无法阻挡挖掘机的,更是无法阻挡武警、警察人员。此时,应该是在一旁,偷偷拿起你手中的录像机、照相机、手机,对准以下目标拍照录像,拍摄过程中注意不要被政府发现,可以安排家人多人多处拍摄: 对准穿着制服的人员,拍拍拍 即看起来像是政府工作人员的,比如警察、武警拍照,尤其是对其脸部和服装上的编号; 对准到达现场的车辆,拍拍拍 对准到达强拆现场的车辆拍照摄像,包括挖掘机、警车等,尤其是车牌号; 对准现场指挥人员,拍拍拍 一般到达现场实施强拆的会有负责人,指挥整个强拆; 对准看起来比较像领导的人员,拍拍拍 如果你认识他是领导就更好了,一定多给他多拍几张。 之所以进行拍照或者录像,都是为了在司法维权过程中,明确实施强拆的主体。如果无法确定是谁实施强拆的,那么就无法找到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从而影响整个维权。 第二强拆前:家中物品及房屋、院落情况取证 在政府强拆被法院确认为违法之后,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然而,在董律师代理的此类案件中,很多时候不能够获得国家赔偿,例如董律师代理的河北兴隆县一个案件,由于政府实施强拆过程中并未将有关室内物品搬出,当事人也未及时妥善保管,导致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举证证明强拆造成的损失极其困难,最后其损失的主张得不到法院支持。原因是法律规定申请国家赔偿的申请人要对自己主张的赔偿提供证据证明,也就是说你要有证据证明自己因为强拆受到了哪些损害,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就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所以董律师提醒广大被拆迁户,在强拆之前,对自家贵重物品进行保护,有以下几点应当注意: 贵重财物及时转移 如果是黄金、玉石、古董之类,建议转移地点进行保护,尤其是玉石、古董之类一旦毁坏将无法挽回损失。 重大财物一定登记 对家中的家具、家电等价值比较高的物品一方面进行登记,另一方面进行拍照。注意登记品牌和型号,如果有购买的单据和发票,一定注意留存。 房屋及院落一定记录 对房屋和院落,以及房屋装修情况,可以拍一段完整的小视频。因为每家每户的房屋结构、修建情况、装修情况都各不相同,所以价值也是不相同的,所以在强拆之前,甚至在自己知道政府实施征收的时候,就可以对自己的房屋以及装修情况进行拍照、录像。避免在补偿谈判时,在申请国家赔偿时,无法证明自己房屋到底按照什么样的标准计算具体的价格。 屋内照片、证件等物品妥善保管 对家中有价值的照片、证明文件等不可再行复制的物品妥善保管,避免被强拆后夷为废墟无法寻找。 第三强拆后:现场拍照或录像,对毁坏财物取证 如果您在强拆之前没有任何的准备(上面几点提到的),那么在强拆之后一定要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录像。此时,政府早就离开现场,不会再对你的人身进行控制,一定要及时取得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不仅仅拍一两张简单的照片就万事大吉了,在代理过的强拆案件中,有被拆迁户带着几张强拆现场的照片来聘请董律师代理案件,但这几张照片只能够证明你的房屋被强拆了,但要证明屋内毁坏了什么物品是非常困难的。 所以,如果强拆现场没有被清理,可以对毁坏后的具体物品进行拍照取证,比如被砸坏的空调、洗衣机、电视要拍照取证。 第四委托他人代为取得证据 政府在组织强拆的过程中可能会对被拆迁户的人身自由进行控制,有的会带离强拆现场,有的会没收手机、照相机,所以一定不要进行无谓对抗,一方面可能自身受到伤害,另一方面会造成自身不能很好的取得强拆的证据材料。一旦发生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可以请邻居、朋友,其他亲戚进行拍照或录像,帮助取证。当然,委托他人取证,必须事先沟通。 以上几点建议是董律师在代理众多强拆案件的经验总结,希望能帮助到您。当然,董律师也希望政府部门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尽可能不要采取这种强硬措施甚至是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希望能够很和谐更柔性的解决征收中一些矛盾,只有这样才能解决根本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政府公信力,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最后,本来征地拆迁官司本就维权不易,一旦房屋被强拆,被征地拆迁户再来委托律师维权的难度可谓难上加难,所以,董律师在此建议广大被征地拆迁户,遇到征地拆迁伊始,就聘请专业拆迁律师维权为上策,征地拆迁进程过半,才聘请专业拆迁律师维权为中策,房屋被拆迁完毕,最后聘请专业拆迁律师维权为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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