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划定了全国33个地区进行试点。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进入新的阶段。 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 朱启臻认为,过去农地征收范围广、农民利益很难长久保障等问题,都将在这次试点改革中有所突破和探索。来听今天的《三农时评》。 朱启臻:比如农地征收,我们过去存在的问题就是农地征收范围太广,以后要严格保护耕地,试点里就需要一些突破,缩小公益性用地的范围,严格控制标准。在征收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如何分配,农民、集体和税收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这也是需要进行探索和研究的。未来土地征收制度要保护农民的利益,让农民失去土地以后能有一个稳定的社会保障,获得合理的补偿。 另外就是集体经营性用地的入市问题,像同比同价、要市场化,这块用地怎么和市场接轨入市以后收入的分配。怎么样来保障农民的利益,保障长远收益,一次性卖掉分掉不利于对农民提供长久的保障,也要进行探索怎么样来入市,怎么样来进行管理。 另外一个比较复杂也引人关注的是宅基地的管理问题,原来在试点以前很多人有过期望,认为城乡之间宅基地可以任意的买卖,有些试点也规定了在一些县域范围之内宅基地可以流动,目前所看到的相关讲话和试点里的一些做法,在这方面还没有大的突破。宅基地还是在县域,一是集体成员之间的流转,再一个有可能扩大范围,乡域内部,或者县域内部依然是农户之间的流转,还没有能突破在非农民之间的宅基地流转也是从农民利益来考虑,害怕城里人到农村买房会不会剥夺了农民农村的住宅的权利,这些需要在试点过程中逐步探索,争取有所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