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金山区爆出一起土壤污染事件,一家化工企业被举报在地下偷埋“毒”铁桶,造成周边土壤污染。经审查,相关人员承认,曾于2008年填埋了装有煤焦油铁桶的违法事实。 虽然事发多年前,但并不意味着会减少伤害,更不能因此免责。煤焦油类危险废物,对人体造成多种伤害;对环境有危害,对大气可造成污染;此物易燃,为致癌物。尽管此类危险废物被埋于土壤中,却迟早会露出来危害人类,因而必须对埋于土壤中的危险废物追究相应责任。 假如对陈年老账不实施“秋后算账”,就难免会使污染扩散,反之,对其实施“秋后算账”,并及时改变土壤的使用方式,或及时处理有毒土壤,就能避免污染扩散,从而将其对人类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防治土壤污染,既要及时治理,同时也不能忽视事后追责,这样才能不断提升土壤生产和生态服务功能,确保人类食物裨益人类健康。从这个意义上说,上海市、金山区两级环境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处置污染土壤案件,不弃“秋后算账”的做法,值得各地环境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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