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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不能大包大揽

网友投稿  2016-08-10  互联网


  凰凤村的这一新的“村规民约”虽然赏罚分明,赏罚标准等也是经过村民大会上通过的。但不管怎么样,都要依法依规行事。“罚款”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只有政府行政机关有权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作出,村委会是无权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的。试想,如果村委员有权对村民进行罚款,而且罚款的上下幅度空间较大,那么,难免会形成乱罚款,乱收费的情况。
  凰凤村的“村规民约”还有一个“杀手锏”是“曝光”。因为,村里人都顾及自己的“面子”问题,一听到要被曝光到公开栏,甚至是用高音喇叭曝光,就会坐不住。对一些不孝敬父母,家庭闹纠纷等情况,用高音喇叭进行曝光,看起来很有效,但也有可能会侵犯一些家庭的隐私,如果涉及到人格尊严或名誉权等方面的问题时,可能会违反法律。再说,这种曝光形式的效果也值得商榷,很可能让家庭成员之间增添更多的怨恨,面和心不和,甚至破罐子破摔,干脆把脸撕破了。
  用罚款、高音喇叭曝光等逼村民遵守“村规”,看起来有效,但可能会治标不治本,会增加人与人之间隔阂,一些被罚款、被高音喇叭曝光的人可能会受到其他村民的歧视,成为一些人议论的焦点,也会使他们的孩子等也会受到影响,让同学们看不起。“村规民约”一般应侧重于道德层面。制定“村规民约”一定要依法依规,不能大包大揽,更不能逾越法律底线。如果“村规民约”代替了国家法律,那有损政府的权威,影响法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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