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集中免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2013年、2014年免疫工作要求,继续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4种疫病进行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 2014年实施小反刍兽疫免疫的和2015年计划实施免疫的省份,要对未免疫羊或新补栏羊进行强制免疫。2014年未实施免疫且2015年计划仍不实施免疫的省份(含直属垦区)、计划单列市,已被要求3月1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兽医局备案,并严格做好免疫羊只的移动和调运监管。小反刍兽疫疫苗不再实行调拨,由各省自行采购,中央财政对疫苗经费给予补助,具体测算方式另行通知。 《通知》还要求,各地应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根据养殖情况和布病防控需要,开展布病免疫工作。养殖场(户)向当地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免疫申请,由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报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实施免疫。 《通知》指出,各地要切实做好春季集中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而对于2015年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安排,农业部将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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