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银监局出台2015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从六个方面,指导辖区银行业机构主动研究农村市场,加快建设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金融服务机制,加强农村金融消费市场的培育和引导,推动福建绿色产业和蓝海经济发展提速提质。 这六项举措包括: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保证涉农资金投放力度;丰富服务主体,发挥各类机构协同效应;强化重点领域支持,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效;推动业务产品创新,强化“三农”服务能力建设;落实支农监管导向,支持农村实体经济发展。 福建银监局强调,与去年相比,今年要发挥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农村金融服务主体与银行业机构间的协同作用,努力促进各类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积极引导银行业机构利用自助服务终端、互联网技术和移动终端服务,拓展服务渠道,降低普惠金融成本,实现普惠金融商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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