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粮食局消息,《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等3项国家标准经过研究、验证,已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近日,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就这3项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国标的共同点是放宽了酸值容许范围,成品油质量等级从四级改为三级。据编制说明解释,这是为了符合我国“十二五”期间植物油产业节能减排和油料资源的充分利用要求。在食品安全方面,由于考虑到这几年农业育种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面对集中油料作物可能有的新产品,新国标规定“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不得添加任何香精、香料、色素,不得混有非食用油;并要求“零售终端不得销售散装成品花生油/大豆油/葵花籽油,不能脱离原包装销售”,以防掺杂使假。而在与国际标准接轨方面,本次油品国家标准的特征指标等同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相关数据,并参考其他国家的同类油品标准,但技术内容各不相同。花生油修订:调整对酸值规定据编制说明,因气候条件差异,导致各地花生仁酸值差异较大,这次修订将调整相应的特征指标和质量指标,以充分利用花生资源,适应我国植物油加工技术的发展。大豆油:强调转基因标识除食品安全和国际标准接轨部分中与花生油相似的内容以外,对大豆油标准的修订还强调,转基因大豆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葵花籽油:将葵花仁油纳入国标根据葵花籽油的编制说明,新版国标修订时,在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议下将葵花仁油写入了新修订的《葵花籽油》标准,把成品葵花籽油分为葵花仁油、压榨葵花籽油和浸出葵花籽油三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