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在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口前镇康家堡村,正在村上学习琥珀加工技术的脱贫户王志香,一边忙着手里的活儿,一边高兴地者说:“我们学习这门技术不仅免费还能给开工资,以后不用离开村子,每个月就能稳稳当当挣上两千多块钱,日子越来越好了!”
王志香正在经历的变化,是辽宁省全力实施战役的一个生动缩影。辽宁省扶贫攻坚行动实施以来,始终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贫困县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基本构建起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有效增强了扶贫合力。
在采取多种方式扶贫的同时,辽宁省在农村全面建立制度、完善五保供养办法、制定贫困残疾人扶持措施,即便没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居民,其基本生活也有了保障。目前,已经形成了低保、扶贫开发“两轮驱动”相互结合、相互补位的格局。
据介绍,2011年至2014年,省财政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0.3亿元,使全省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得到不同程度改善。通过朝阳、阜新花生新品种推广等重大项目及产业化带动,全省15个重点县基本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致富产业。全省1791个贫困村都派驻扶贫工作队,实现了干部驻村帮扶。到2014年底,全省贫困人口减少到214万人,减少了31.8%。15个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245元,是2010年的1.61倍。
在扶贫开发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辽宁省还面临十分繁重的攻坚任务,贫困人口规模依然较大。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减少贫困人口60万人。为此,辽宁省将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预计今年安排省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5亿元,比上年增加7000万元,增长18.8%,其中争取资金9700万元,比上年增长26.6%。同时,继续开展扶贫联系点制度。现有20位省领导联系20个县、区指导扶贫工作,组织248个省定点扶贫单位,帮扶全省245个贫困乡镇,确保如期完成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