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24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报送了2014年9月份兽药监督抽检经抽样确认的206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9家,涉及假兽药11批;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假兽药195批,现予公布。请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和以下要求组织查处。
一、对列入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二、对列入的假兽药,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三、对列入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附件3所列假兽药,一律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