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1月份,安远县农粮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了对全县兽药经销站进行对假劣药兽药的检查,查处销售非法生产企业生产的兽药商品和假劣药兽药。通过对药兽经营的执法检查,使兽药企业经营市场的合法有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保障畜牧业、家禽业健康发展,按照《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赣农办字[2014]105号文件精神,11月份,安远县农粮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了对全县兽药经销站进行对假劣药兽药的检查,查处销售非法生产企业生产的兽药商品和假劣药兽药。
此次执法检查中,重点检查了兽药产品包装标签、兽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号、批准文号、企业名称等信息内容是否标准、准确;检查是否存在有梅州市施特维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等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及生产的兽药商品;检查是否有销售“口啼心肌康”等假兽药。已检查的36家兽药经销站点中,其中有6家通过了兽药GSP认证,其余30家未通过兽药GSP认证,并对进行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通过对药兽经营的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和执行兽药GSP规定,使兽药企业经营市场的合法有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据了解,此次开展的全县假劣药兽药查处活动是已第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