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日前,荔城区农业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本辖区内饲料生产企业、饲料经营企业(店)和养猪场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通过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67个样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为加强饲料、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日前,荔城区农业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本辖区内饲料生产企业、饲料经营企业(店)和养猪场生产、销售、使用的肥育猪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与配合饲料进行随机抽样,共抽样67个样品,每个样品监测两个项目,主要监测饲料中是否含有苯乙醇胺A、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添加物。通过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67个样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