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村官腐败”问题,河北省沧州市深入开展“村官腐败”治理办案专项行动,一批贪腐村官被查办。河北省纪委日前曝光沧州9起村官腐败典型案件。这些案件中一些村官贪污村卫生室建设资金、侵占粮食直补款、侵占村集体土地使用费、占地费等,其贪腐数额动辄数万元、十多万元甚至近百万元,触目惊心。
正如人民群众说的那样:老虎离我们太远,而苍蝇整天扑鼻而来。从某种意义上讲,“苍蝇”给民众造成的直接伤害,往往比“老虎”更明显。随着反腐斗争不断深入,“村官腐败”现象逐渐进入公众视线,官小却权大,监督成为“真空”,一些村官如同“硕鼠”一样,养得越来越肥,越来越胆大。
从各级纪委通报的情况来看,村官腐败不仅手段恶劣,形式多样,而且给当地百姓造成严重损害。他们的贪腐并不限于某一领域,而是一种“雁过拔毛”式的系统性、塌方式捞钱。贪污建设资金、侵占粮食直补款、侵占村集体土地使用费、占地费等等,只要有钱经过的地方,都是他们下手的对象,成为了被他们肆意瓜分的“唐僧肉”。
显然,村干部大肆腐败,与当前村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有密切关系。村官不属于国家正式公务员,未经过国家录用考试,无论是思想作风,还是文化基础,都难以和正式公职人员相提并论。再加上学习不及时,服务思想缺乏,认为自己替村民做了事,理所应当得到回报,由不拘小节到大贪,一步步滑向贪腐深圳。
同时,这也击中了当前制度的“软肋”。由于村官位低权小,往往未受到重视,在立法方面对村官的规范约束较少,疏于防范,再加上监督的空白,也就铸就了一大批腐败小官。
所以,“三农”问题仍然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重点,国家对农村的补贴,不能只考虑拿多少钱,补贴多少人,而应该重点加强对这些下放资金的监管,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只有让每一分补贴款分毫不少落到群众手里,才能不违背国家补贴初衷。否则,一旦放松监督,难保没有村官盯上这些补贴款,伺机咬上一大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