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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埇桥:土地流转可抵押 规模农业不愁钱

网友投稿  2016-07-22  互联网

  缺少有效抵押物,贷款比较难,一直是发展现代化、规模化农业的一个瓶颈。现在,宿州市埇桥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及农民合作社等,可以办理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证,还可凭该证申请抵押贷款。

  7月20日上午,该区的10位专业大户取得了首批《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部分专业大户和合作社还现场获得50-100万不等的贷款。

  为加速现代化、规模化农业发展,宿州市埇桥区积极探索,颁发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书,并制定一系列,推动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突破了农村土地不能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的“瓶颈”制约。

  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认定价值的60%,最高贷款额控制在300万元以内,贷款期限由贷款人按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确定,基本控制在1年以内,利率为同期国家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

  如遇到贷款到期无力偿还时,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通过埇桥区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再流转,以达到贷款清偿的目的。无法实现再流转的,由该区农业部门向金融机构推荐经营管理和信誉良好的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企业,由其来管理经营抵押土地,用土地收益偿还贷款。

  此外,埇桥区政府还设立了500万元专项风险资金,并实行银行——保险——政府连保4:4:2的风险承担机制。新型主体在农业生产遇到巨大自然灾害,影响到贷款资金安全时,损失部分按上述比例分担。

  据介绍,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推出,能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合法有序流转,拓展农村有效抵押物范围,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保障功能向财产功能、金融功能的延伸转变,有效激活“沉睡的资产”,成为助推现代农业、“三农”发展的资本,更能有效解决农业经营户抵押难、担保难和融资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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