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中,农产品电子商务成了热点。局长们认为,通过电商,农产品能够实现从生产经物流直接到消费,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农产品的顺畅销售和增值。但在具体实施中,电商平台怎么用、政府部门应当扮演怎样的角色还存在争议。
局长们反映,农民和农业企业对电商抱有热情。“2014年,我们有36个农产品获得了相关认证,我们想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尽快把农产品推广出去。”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济军基地的藏家民说。不少地方政府部门也在力促农产品产销能搭上电子商务这列“快车”。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农业局王兴田局长介绍,招远市正计划与第三方平台合作,正在跟阿里巴巴、淘宝谈判。
目前,入驻第三方电商平台是农产品网上交易的主要方式,有利于节约成本。但农产品销售借助电商平台是有“门槛”的。山东省博兴县农业局局长韩浩说,博兴县有湾头村、顾家村两个淘宝村,一年能实现4个亿左右的交易额。农民在电商平台上开网店,免费期过了之后就要交费。“我们的初级农产品附加值比较低,没有那么大利润空间。而且,试运营几个月,销售上不去,就可能被踢出去。”
为此,他抛出一个问题:“是不是可以多个地方合作搭建一个区域性的农产品电商交易平台,让农民免费开店?”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农业局局长的牛祥勇则认为,农业部门自建平台后农产品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容易出现权责不清问题。藏家民认为,电子商务是市场行为,前期存在一些弊端,需要约束和监管,在农产品电商发展还不成熟的条件下,建议政府多参与前期的监管和统筹。
河北省昌黎县农业局局长李铁虎提出,农业部门应该做好前期工作,如品牌扶持、“三品一标”建设等,“农产品的附加值低,它的利润不算太高,在这方面农业部门要多扶持一下,咱们就是管生产,管产品,不应该过多参与销售。”
的确,在发展农产品电商的过程中,把市场能解决的问题交给市场,政府要做好规划,制定规则,夯实农产品电商发展的基础。但如何在电商平台的使用上“借船出海”,确是从中央到地方都要考虑的问题。
去年,农业部与阿里巴巴和京东商城等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商谈合作事宜,就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开展战略合作,同时加强农产品交易标准、质量追溯及经营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认证、质检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支持和引导各类行业协会开展线下农产品营销组织工作,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技能培训等方面进行了研究。这或许能给地方农业部门抓农产品电商工作提供一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