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经符合申报条件种粮大户自主申报,乡镇政府(农场)审核,县农业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审批和公示,湖口县发放种粮大户补贴资金106.733万元,补贴种粮大户20户。
据悉,为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种粮大户,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发展,发挥种粮大户的示范带动效应,提升粮食生产的综合效率,湖口县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江西省2015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指导意思》的通知,及时发放了今年种粮大户财政补助资金,补贴内容包括绿肥种植、晒场、稻谷烘干设施、工厂化育秧设备及农田配套基础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