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政府主导的征地城市化模式的弊端,海南省陵水县、三亚市针对现行征地拆迁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实践中探索出一套“政府主导、农民参与、 收益共享、多方共赢”的新征地拆迁模式,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共赢。
(1)让农民成为实施征地拆迁的直接参与者。从征地拆迁开始,就明确被征地农民的主体地位,政府起指导、监督、宣传和协调作用。村集体成立股份公司实施征地拆迁,政府将征地补偿费和工作经费“打包”给村股份公司。 公司在支付村民拆迁补偿费后,结余部分由全体村民共享。
(2)允许农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陵水县在试点中,除按海南省最高标准支付农民补偿外,还允许村委会在旧村改造时,将剩余的集体建设用地直接招拍挂上市,开中国集体建设用地通过有形市场实现土地收益之先河。
(3)创新留用地安置,培植适合农民从事的有稳定收入流的产业。为了切实解除失地农民后顾之忧,陵水县按照征地总面积8%的比例,将规划项目区内基础设施最完善、地理位置最佳的地块留给农民集体使用,扶持集体发展特色商业。
实现新征地拆迁模式后,农民集体从征地拆迁中获得一笔资金,村民自我组织对地上物进行评估、测算,节约了近100万元评估费,拆迁补偿费包干节余了5700多万元,加上10%工作经费和10%不可预见费,村集体得到9700 多万元发展资金。大墩村289亩集体建设用地上市后,村集体获得6.1亿元土地溢价收入。另外,大墩村征地拆迁时获得的留用地248亩,村委会拟使用该地块与其他企业联合兴建酒店,他们还在新村安置点规划建设4栋320间公益酒店和超市、市场,用于自行经营或出租,增加群众收入。在新征地拆迁模式下,长期信访、冲突不断的月川村悄然息访,曾经以命相搏抵抗征地的大墩村实现了零上访。农民参与了城市建设,实现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真正做到了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条件发生了巨变。
根据以上数据来看:只有改变现行城市化模式,未来中国城市化是可以继续并持续发展的。新城市化模式的核心是,进行二元体制的突破,允许农民参与城市建设;通过土地制度改革,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地、 同权,让农村集体土地在符合规划下参与城市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