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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涉及的合同法

零零社区网友  2016-07-22  互联网

家庭农场生产过程中会面临购买生产资料,在农产品成熟时还会面临与他人订立合同进行买卖,这就要求我们了解一些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合同订立时应遵循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合同法》第3 条至第8条规定,订立合同必须遵循双方地位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 公平规定权利与义务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同时, 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 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都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然而,公民的行为能力根据年龄和精神状况所决定的。在我们订立合同时谨防由于合同一方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完善,产生无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影响家庭农场的正常生产经营。

其次,合同的形式。《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家庭农场经营者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这样可以避免日后产生一些纠纷、产生冲突时,书面合同可以作为证据依据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最后,合同订立后,合同双方都有按时履行合同的义务,合同一方如有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或者调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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