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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南北蔬菜市场将增加自产自销档口 让菜农进场销售

网友投稿  2016-07-21  互联网

  【导语·3月11日至12日,海口市工商局琼山分局按照省政府“菜十条”和省工商局关于落实“菜十条”五项措施的精神以及海口市工商局平抑菜价的工作部署,派出工商执法人员驻场,指导该市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经营秩序。

  12日是周六,海口市工商局琼山分局工作人员仍在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档口忙碌。针对南北蔬菜批发市场存在的问题,3月11日至12日,海口市工商局琼山分局按照省政府“菜十条”和省工商局关于落实“菜十条”五项措施的精神以及海口市工商局平抑菜价的工作部署,派出工商执法人员驻场,指导该市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经营秩序。

  “南北蔬菜批发市场49个档口,目前已有七成档口完成租赁合同的修改。”海口市工商局琼山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南北蔬菜批发市场制订的十项监管措施,目前已拟了初稿,将在本周会上讨论后确定;针对市场内的批发商制订的“八项监管规定”内容目前已经确定,将制作成宣传牌匾,今日开始在批发档口悬挂。同时制作“曝光栏”,对违法违规批发商予以曝光,以示惩戒。

  具体指导整改措施

  ●指导修改“档口租赁合同”条款。为防止以签订合同形式限制公平竞争行为,工商工作人员检查了合同签署情况,现场指导市场开办者修改“档口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要求放开对档口经营蔬菜区域、经营菜品、进货渠道限定等限制性条款,促进公平竞争。

  ●完善自产自销蔬菜区域建设,拓宽本地菜进场渠道。工商部门约谈了市场开办者,现场指导南北蔬菜批发市场通过增加自产自销蔬菜档口、完善蔬菜自产自销区的管理措施等方式,积极引导菜农带菜入场销售,使本地菜能便利入场,增加本地菜的市场供应量。

  ●制订南北蔬菜批发市场十项监管措施。从禁止乱收费、禁止短斤缺两、禁止商业贿赂、禁止垄断等十个方面,对该市场给予严格限制和监管。

  ●针对市场内的批发商制定“八项监管规定”。具体为:一,在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亮照经营,按时年报;二,按照主管部门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和规范进货销货台账;三,严格使用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的秤具,不得擅自使用不合格秤具;四,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有短斤缺两、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欺诈行为;五,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规定,遵章守法、诚信经营;六,不得有囤积居奇、垄断货源、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骗买骗卖等违法行为;七,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价格涨跌信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八,加强行业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公平竞争。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工商部门依法处理并予以公示曝光,同时通过海南省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制作《行政指导意见书》。明确问题根源、对症下药,督促市场开办者和批发商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让市场整治的效果尽快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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