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建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下述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交所2015年度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就《问询函》关注的问题向深交所做出了书面回复,同时,公司按照问询函回复内容对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补充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事宜。
决定于2016年6月17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