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2018年我国对于粮食补贴进行了一定的调整,随着国家对涉农资金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从2018年开始,粮食补贴不再是人人有份,谁种地就补给谁;谁能顺应当前新型农业发展,就补给谁。
对于承包耕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坚持生态种植的农民,补贴会有所增加。而对于流转土地、开垦荒地和长期闲置土地的农民,将被取消补贴资格,这就是所谓的“3补3不补”。
然而与百十来元/亩的粮食补贴相比,今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补贴额度可是前者的十倍甚至于百倍,下面将为各位简单阐述一下这两项补贴。
每项补贴至少1万元的秸秆综合利用
补贴金额:中央财政对项目县(市/区)每个补贴补助1000-2000万元
补贴地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10个省(自治区)
补贴额度和方式:具体由当地安排,基本按照秸秆消化量来核算补贴,各个项目补贴额度不同,从1万元到1000万元都有。
补贴项目种类:
1、秸秆农机补贴: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对购买秸秆相关农机和设备的农民或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等),由市级或者县级政府再额外给予30-50%的补贴。
2、秸秆三贮一化利用补助:对将秸秆进行青贮、半干青贮、微贮、氨化的农民或者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等)给予补贴。
3、秸秆粉碎还田补贴:支持开展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深耕和耙压等机械化还田作业,并给予补贴。
4、秸秆能源化补贴:对从事生物质燃油、乙醇、秸秆发酵等秸秆能源化生产的企业予以补贴。
5、秸秆综合利用及收储补贴:以乡镇、村、企业或经纪人为主体建设秸秆收储站点或参与秸秆多糖、秸秆淀粉、造纸、板材等项目,均可进行申报并且获得补贴。
1500元/亩的高标准农田项目
补贴金额:以省份为单位加权平均计算,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1500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兵团(总局)加权平均,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1100元。
补贴条件: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5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2000亩。但为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以在面积上,以各省份的细则为准。
补贴对象:当地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在有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可持续经营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没有不良诚信记录的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组织。
注意事项:禁止在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地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及围湖造田、填海造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