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农业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下简称新标准)发布暨宣贯会,相关行业协会和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国内主要地膜生产企业、有关地方政府和地方农业环保站、检验检测机构等单位160余人参加会议。新标准有利于杜绝超薄地膜的泛滥,推动地膜回收,促进耐老化膜的发展,对于治理农田“白色污染”将发挥重要作用。
对于新标准的变化及意义,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副司长沙南生表示,新修订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13735-2017)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2017年10月14日正式颁布。新标准对地膜的适用范围、分类、产品等级、厚度和偏差、拉伸性能、耐候性能等多项指标进行了修订,特别是提高了地膜的厚度下限,有利于地膜机播作业和回收再利用,对于解决地膜残留问题、减少农田“白色污染”、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支持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设备改造,我们规定新的《地膜》标准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此后不再允许生产和销售未达标的农用地膜产品。下一步,我们要加快推动新标准的全面普及,加快生产环节升级改造和使用环节应用实施。
农膜是农业增产的重要保障之一,但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新标准出台非常及时。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冯志勇,农膜是继种子、农药、化肥之后的第四大农业生产资料。据统计,2015年,我国地膜用量达145.5万吨,覆盖面积近3亿亩。地膜覆盖技术能有效提高农作物产量,特别是在干旱少雨的西北地区,可使粮食、棉花等作物增产20%~30%。但是,随着农膜用量和使用年限的不断增加,农田残膜越积越多,覆膜农田土壤均有不同程度的残留,局部地区亩均残膜量达20公斤。作为强制标准,与原标准对比,新标准实现了“三提高一标识”,即提高了地膜厚度、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在产品合格证上明显位置标有“使用后请回收利用,减少环境污染”的字样,从源头上促进了地膜的可回收性。
最后,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塑料制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彭永杰解读了新标准。彭永杰表示,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在应用范围和强制性指标方面做出了变化。其中,简化了主要原材料部分的叙述,让生产企业在材料的配方上更自由,有利于创新,没有对可降解地膜做出强制规定。地膜标称厚度最小不小于0.01毫米,在标准规格和力学性能上也做出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