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兴县局组织举办了“农家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签约仪式,长兴县水口乡10家农家乐与长安责任保险公司现场签约,标志着该县正式启动长兴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前期,长兴县食安办联合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制订印发了《长兴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的重点范围、基本原则、分步实施的时间节点和行业范围,指明试点的保险机构条件范围,并成立长兴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推动全县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根据实施方案,长兴县政府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对接会,宣传推动和加快推进我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在具体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践工作时,各乡镇(街道、园区)、相关部门和报备的9家保险公司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密切协作配合,做到各乡镇(街道、园区)宣传引导,部门合力推进,保险公司主动推介。其中水口乡政府尤为重视,落实专人负责,联合水口乡农家乐协会为长安责任保险公司和农家乐会员搭建了合作平台。
在此次签约仪式上,市、县、乡食安办乡卫生站、乡市场监管站等职能派出机构、餐饮企业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签约仪式活动。会上,乡食安办专职人员、农家乐协会会长分别作了动员宣传,长安责任保险公司主动推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品种,并当场与水口乡10家农家乐正式签约,达成合作协议。这10家农家乐成为长兴首批集体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单位,标志着长兴在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上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为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再次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