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海市12315投诉台依法调解一起化肥质量纠纷投诉案件。
12月2日,龙海市菜农高先生到郭某经营的农资店购买西红柿化肥,在经营者的推荐下,以75元的价款购买了一包微量元素化肥,回家后对西红柿进行追肥。10多天后,高先生发现撒施化肥的西红柿植株没有增高,叶色也没有增浓,怀疑化肥质量有问题,于是找经营者要求赔偿,却交涉未果。
龙海市12315投诉台接诉后,执法人员当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查,经营者销售给消费者的微量元素化肥是瓜果的叶面肥,只适应西红柿的中期追肥,适应泡水喷施。由于经营者售肥时没有向消费者指导施肥方法,导致消费者错将此肥以撒施方式进行追肥,导致肥效不佳。
执法人员立即组织双方协商调解。经调解,经营者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