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农业部发布第公告,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平武果梅”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准予登记,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从此“平武果梅”有了一个地区象征性的“名片”,在促进平武农业规范化、品牌化,提升平武知名度、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