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要求,涉及的6家非法兽药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对涉及的假兽药和涉嫌假兽药,要立案查处,依法组织清缴销毁,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加强假兽药来源的追溯和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对列入附件3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附件3所列涉嫌假兽药的,依法从重处罚。
农业部强调,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公告规定组织查处,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16号)要求及时将查处情况报农业部兽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