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125元,农民收入连续31年居全国省区第一位”;“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淳安等26个欠发达县实现集体‘摘帽’,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全面消除”;“全面放开县(市)落户限制,11个试点县(市、区)户籍制度改革基本完成”……
“十二五”期间,全省的农业农村发展成就已经跃然纸上。“十三五”时期,浙江又该沿着怎样的路线发展?
《浙江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日前正式发布。该《规划》针对“十三五”时期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制定了明确的路线。
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达到31000元,年均增长8%以上。
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 “农业功能单一、业态偏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不高,农产品品种和品质提升滞后于市场需求。”针对此,《规划》将电子商务作为“十三五”时期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途径。
“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搭建区域性农村电商服务平台,逐步完善农村网络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农产品网上批发、大宗交易和产销对接等电子商务业务。”《规划》还要求,在有条件的地方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村、乡镇电商创业园、农村特色电商产业基地。
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将突破1000亿元。
不仅如此,《规划》中还首次提出,“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合理配置城乡资源、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主要在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周边,依托优势产区,与小城市和特色农业强镇建设相结合,搭建农业总部经济发展平台。”
此外,到2020年,全省还将规划建设30个左右的农业产业集聚区和100个左右的特色农业强镇。
2017年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是“十三五”时期浙江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手段。
“加快完善包含宅基地、农房以及林地等使用权在内的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规划》还要求,“十三五”期间,探索搭建县域一体的为农村产权流转提供融资、评估、评级、交易、咨询等全方位服务的交易平台。
不仅如此,“深化德清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国家级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公平取得、节约利用、有偿退出的宅基地制度和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此次《规划》中明确,在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到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透露,“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扩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范围”。
与此同时,“十三五”期间全省还将进一步加快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城乡户籍制度改革。这三项改革将共同激活全省的农村农业经济发展。
下一步,全省将在“建立合作性的村级融资担保基金”和“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等方面开展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