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我市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计划,平湖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组织人员于2016年7月5日,在市农经局纪检、渔业技术推广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监督组现场监督下,将510余万尾白鲢夏花鱼苗投放到市域广陈塘、六平申、海盐塘、黄姑塘等水域中。
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专项资金,重视渔业资源调查,积极调整渔业资源品种结构,加大了适宜本地水产品种投放力度,多次开展了淡水增殖放流活动,以达到增殖淡水渔业资源的同时又能改善河道水质状况的效果。
为了确保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效果,依照《浙江省渔业治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从2016年7月5日12时起至7月11日24时止,禁止在我市广陈塘、黄姑塘、海盐塘、乍浦塘、新港河、丰收河、六平申航道等内陆外荡水域内从事固定渔业捕捞作业。
据悉,第二批550万尾花鲢夏花鱼苗也将在近期内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