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推行兽药经营企业GSP,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完善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程序,章丘市畜牧兽医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兽药经营企业GSP评定标准2015版落实,确保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
清理规范经营主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兽药经营主体清理规范工作,现场告知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经营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兽药生产企业跨县级(市区)区域异地设立仓库或构成销售行为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养殖龙头企业等统一供用兽药的,应按程序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行政治理部门申办兽药经营许可证。同时,严把兽药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确保经营主体合法有效。实行兽药经营追溯监管。督促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尽快安装全省兽药监管追溯系统,并配备兽药二维码识读设备(扫描枪),切实落实兽药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和各级监管部门“属地治理责任”,保证了全市兽药产品质量安全。严格组织开展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通知》,对全市47家兽药经营企业按照“GSP评定标准2015版”要求改造完成情况进行大检查,对未达标的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截止目前已有13家兽药经营企业未达到要求,不再从事兽药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