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规范水产养殖生产行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11月17至18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二支队联合平潭支队二大队,在平潭澳前、流水镇开展水产养殖业执法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平潭县天多鲍鱼育苗场、平潭县岚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等8家水产养殖企业的生产现场、药品仓库、饲料仓库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以及生产、用药、销售“三项记录”等,了解了苗种、药品、饲料等投入品来源及使用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部分企业存在“三项记录”不完整等现象,我们对养殖生产企业进行了说服教育,并要求平潭支队跟踪督促他们尽快进行整改完善。
平潭支队有关执法人员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水产养殖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水产品苗种生产行为,从源头上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