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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举办新《种子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培训通知

网友投稿  2016-11-18  互联网

 关于举办新《种子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培训的通知

苏种协函[2016]20号

各市种子管理站、协会会员单位:

   为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配套办法的宣贯,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我省种子管理水平和种子企业守法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经研究,定于2016年8月中旬举办新《种子法》及相关配套办法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第一批: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等8市于2016年8月16日上午报到,16日下午、17日全天培训。(参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2、第二批:徐州、宿迁、淮安、连云港、盐城等5市及安徽皖垦种业于2016年8月18日上午报到,18日下午、19日全天培训(参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地点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地址: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从句容车站乘坐7路车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站下)。

   三、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3、《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

   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5、农作物种子质量管理。

   四、参训人员

   各市级种子管理站负责人或技术骨干1名,请各市确定辖区内3-5个县级种子管理站负责人或技术骨干1名;省种业协会企业会员单位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各1名(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协会会员单位请于8月11日前将参会回执(附件2)电子表格发至省种业协会秘书处邮箱;

   2.请各市种子管理站配合做好本辖区内参训人员的通知与组织工作,并于8月11日前将本辖区内市级及部分县级种子管理站参训人员的参会回执(附件2)电子表格发至省种业协会秘书处邮箱;

   3、因培训地点条件有限,请各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落实参加培训人员,请勿超员;

   4、市、县种子管理站和协会企业会员单位技术骨干参训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

   1、江苏省种业协会  方连平  宋贤勇

   联系电话:025-86263526  传真:025-86222245

   电子信箱:jsszyxh2016@163.com  

   2、江苏省种子管理站  李燕  王红兵

   联系电话:025-86263534

   3、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  胡培全

   联系电话: 13952935093

   附件 

   1、参加培训人员名额

   2、培训参会回执

江苏省种子管理站  江苏省种业协会

2016年8月5 日

附件1

参加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培训时间

市名

会员企业

名额

种子管理站

小计名额

市站

县站

第一批

8月16日-17日

南京市

23

46

1

5

52

无锡市

1

2

1

3

6

常州市

2

4

1

3

8

苏州市

1

2

1

5

8

镇江市

1

2

1

3

6

南通市

5

10

1

5

16

扬州市

9

18

1

3

22

泰州市

8

16

1

3

20

合计

138

第二批

8月18日-19日

宿迁市

4

8

1

3

12

淮安市

4

8

1

5

14

连云港市

11

22

1

3

26

盐城市

23

46

1

5

52

徐州市

12

24

1

5

30

安徽

1

2

2

合计

136

附件2 

培训参会回执

姓名

单位

手机号

                                                     



http://farm.00-net.com/hq/1/2016-11-18/hq_155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