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9日下午,区农委组织辖区内的农作物种子批发单位(个人)和区农委法规科、种子管理站、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的种子管理人员,专题开展了全国人大2015年11月4日修改通过、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会。会上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解读进行了学习,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行了全面宣传,对新旧《种子法》的不同及应用进行了讲解和讨论;就近期种子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当前的种子市场管理、种子质量监测及春播技术要求做了具体按排。区农委分管领导冯光辉就今年种子管理工作、新《种子法》的学习及各部门的具体工作提出了要求。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了广大种子经营人员和种子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并在今后的种子经营和管理工作中依法操作,确保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我区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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