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农户纷纷购买种子、苗木、农药、化肥、农机具等。随着种子市场放开,经营主体增多,种子市场管理和质量控制难度加大,经营不规范或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逐渐增多。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在春耕生产季节来临之际,提醒广大农民朋友注意以下几点:
一、购买的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必须是经当地农业主管部门依法备案企业生产的、守法诚信的经销商经营的种子。
二、购买的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必须是经过浙审或国审、不再分装、符合质量要求的小袋包装种子,且标注内容完整。包括公司名称、生产许可证号、经营许可证号、检疫编号、产地、品种名称、数量、纯度、净度、水分、发芽率、品种特点、适应范围及栽培技术介绍。
三、不购买游商的种子,要向有固定销售场所的经销商购买。
四、主动向经销商索要销售发票,并注明销售商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