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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农业技术中心违法生产农药坑百姓

网友投稿  2016-11-18  互联网

投诉人:网友—许昌农民

投诉内容:许昌县农业技术中心违法生产农药坑百姓

投诉正文:

您好!

     我是在许昌市许繁路从事种子生产、销售的许昌丰收种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被举报人郭华是现就职于许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自2008年起至今,郭华利用职务之便,在许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后院仓库内违法加工生产农药。产品涉及除草剂、杀虫剂和杀菌剂等,其种类之繁多,金额之巨大令人触目惊心。特别是其于2011年生产销售的玉米田除草剂,造成许昌邓庄乡上千亩玉米绝收,给农民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最后,此事仅以赔偿了事,而郭华却仍然目无王法的继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四年来,郭华利用职务之便,把其生产加工的农药强制摊派给我公司让帮其代销,同时要求从我公司赊走农药、种子和化肥等。郭华还利用工作下乡的机会,到许昌县各乡镇销售其生产的农药赚取利润。在这期间,郭华共欠下我公司农资款25633元。2012年,郭华又对我公司表示,他在外地有关系,可以帮我公司销售小麦良种,并让我公司提前支付销售提成。我公司在支付其提成之后,郭华至今没有偿还所欠我公司的麦种款共计12750元。在我公司多次催要下,郭华以没有支付提成、客户没给钱以及小麦不合格等理由概不归还我公司货款。但据我们了解,客户方早已把款项分文不少的支付给了郭华。

     敢问,许昌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究竟是坑农还是害农?像郭华这样的工作人员是否还有资格立于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之列?国家公职人员在自己业务相关企业从事商业行为并收取提成,携款不还、长期占用,天理国法能置若罔闻吗?国家公职人员在工作单位明目张胆违法加工生产与其业务有关的产品并摊派销售,且已给农民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天理国法能置若罔闻吗?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公司不得不向尊敬的领导进行反映,希望领导能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再三顿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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