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 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执法机构人员素质和能力,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切实维护动物产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经研究,我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 强能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见附件)。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制定本省“行动”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有关工作情况、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我部兽医局。 联 系 人:徐亭、张志远 联系电话:010-59191530、59191431 传 真:010-59191855 电子邮箱:shyjjdch@agri.gov.cn 附件: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 强能力”行动方案 农业部 2014年5月6日 附件: 农医发〔2014〕17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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