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农业信息网 首页 > 价格行情 > 行情资讯 > 正文 返回 打印

农业部开展2014年第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网友投稿  2016-11-15  互联网

农医发〔201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近日,重庆等6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报送了2014年2月份兽药监督抽检经抽样确认的47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均为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见附件),现予公布。

  请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力量清缴销毁附件中所列假兽药,对标称兽药生产企业开展核查,发现所列假兽药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追踪溯源。

  附件: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农业部

  2014年3月28日

  附件:

  农医发〔2014〕13号.ceb

       2014第2批合法企业的假兽药.doc

http://farm.00-net.com/hq/1/2016-11-15/hq_143263.html